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李虹副教授说,“保监会数据是否掺假,或是故意报亏装委屈,从这点上来说,由于现在交强险市场经营比较混乱,面对‘暴利’的质疑,如果保险公司公布的盈利数据过高就很可能成为舆论的‘靶子’,而没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这样。”日前,《北京晚报》报道了目前舆论关注的交强险是否真正亏损的质疑。
从8月1日开始,按照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要求,凡经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不因此上浮。然而,此前根据中国保监会2007年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交强险保费应上浮10%。
经过调查得知,目前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不仅极少有人保费上浮,而且还有众多保险公司报出了从950元、860元、750元不等的报价。
然而,中国保监会不久前才给这个中国首种强制性保险——交强险出台三周年作出了总结性的“年报”,“年报”显示,两年半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与投资收益相抵后,实现结余6.9亿元。《北京晚报》称,保监会喊亏了,但是各个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却在拼命报出低价,这个交强险的账到底该怎么算呢?
“倒挂”现象 玄机难解
据公布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数据显现,2008年,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共承保机动车6929.2万辆,交强险保费收入553.4亿元,赔款支出370.8亿元,2008年合计实现交强险利润17.6亿元。随着交强险业务的逐渐成熟,2008年交强险全行业实现了首次盈利,换句话说,交强险还是赚了。
数据还显示,在2006年下半年、2007年和2008年,交强险保费收入则依次为218.8亿元、537.5亿元和553.4亿元,保费收入合计1309.8亿元。与保费收入对应的是,交强险赔付水平的上升更加迅速。2006年至2008年赔付金额分别为:30.0亿元、269.8亿元、370.8亿元。承保数量上升,保费增速平稳。
对于交强险的保费和赔付,经过2007年底的价格听证,从2006年老版的1050元下降100到950元,而赔偿限额则由6万元大幅提升到12.2万元。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交强险实施首年即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财务报告汇总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而2008年实现承保利润10.3亿元。也就是说,2006年交强险价格高、赔偿低时,出现亏损;2008年交强险价格下降、赔偿上升时,反而小有盈利,这反常的“倒挂”现象,在消费者眼里还真是一笔糊涂账。
对此,李虹副教授表示:“出现这样反常的数据我也很难理解,数据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源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的降低。由于数据统计口径,会计准则的不同数据也会有差别。这其中的奥秘是行业机密,保险公司也不愿意让外人知晓。”
质疑焦点指向经营费用率 120亿高不高?
早在2008年1月,保监会就发布《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出要加大交强险成本控制力度。然而,这个影响交强险盈亏的重要因素——经营费用率一直是人们质疑的焦点。
经营费用率从首年的124.3%下降至2007年的39.2%一直到2008年的31.7%,可以看出,2008年交强险费用率较2007年下降了7.5个百分点。
2008年交强险的177.3亿元经营费用中,外部费用占56.7亿元,其中包括营业税及附加30.5亿元,中介机构手续费佣金19.3亿元,保险保障基金等6.9亿元,而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及管理费用为120.5亿元,业务及管理综合费用率为21.5%。面对巨额的管理费用,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就曾表示,“总体来看,交强险经营成本还是太高”。那么如今,120亿元的业务管理费用到底高不高呢?
对此,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费用率水平低于商业车险的费用率,也低于强制保险政府代办制模式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平,比如日本的整体费用率是35%,台湾的内部经营费用率是25%。”
李虹则认为,“空说120亿元的费用高不高是没有意义的,要依靠数据说话,2008年交强险31.7%的费用率与日本35%的费用率对比,中国交强险的费用还算低的,当然中国大陆与台湾的数据比还有差异。但这样的对比必须建立在统一的统计口径上,也就是说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费用包含的实质内容必须一致,才有可比性。
“较交强险推出的前两年,费用率其实是在下降的,这也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逐利而降低成本的表现。但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虽然保监会规定交强险要独立核算,但是部分保险公司违规把其他车险业务的费用转入交强险的费用,这里面的猫腻无形中抬高了费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