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被“放水”理赔打3折

保险公司和客户达成了打3折的理赔协议,兰州仲裁审理案件认为保险公司诚信理赔不该打折 

  车辆出现事故后,投保的保险公司却迟迟不肯理赔。无奈该单位只能和保险公司达成了一个“打折”的理赔协议,原本的保费拿到手却打了三折。钱虽然拿到手了,但该单位总感觉太吃亏。可这协议都签了,打折的保险款还能要来吗? 

  交涉一年多理赔打三折 

  2007年6月25日,甘肃宏庆消防设备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消防设备公司)的所属车辆,在兰山公路行驶时为躲避一辆自行车与两辆过往轿车发生碰撞,三辆车修理共花费了6万余元。而后,交警部门认定由消防设备公司的车辆负全责。由于该车发生事故时恰好在保险期间,所以,在事故责任确认后,公司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报赔申请。 

  该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在接到报赔申请后认为,消防设备公司的车辆和另外两辆受损车竟在同一维修公司维修,有骗保嫌疑。于是他们向警方报案,但警方经过调查后,没有确认报赔申请涉嫌骗保。 

  消防设备公司负责人说,报赔申请递到保险公司后,他们与保险公司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交涉。但保险公司始终认为,投保者存在瑕疵,所以理赔金不能全额给付。又几经过讨价还价,保险公司表示愿意理赔2.2万元,但表示,如果不签订一次性理赔协议,就连这笔钱也别想拿到。想想一年多来漫长的索赔路,消防设备公司最终在2008年8月1日签下了协议,从而得到了保险公司的2.2万理赔款。 

  身背“莫须有”申请仲裁 

  消防公司代理人说,虽然当时签了协议,也拿到了2.2万元的保险款,可心里总感觉不舒服,像是被别人强迫干了一件不情愿干的事情。“既然公司买了保险,而且整个申请理赔的手续也合理合法,只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无因推定将让公司原本可以享受的理赔打了三折,将近4万元的理赔款就打水漂,这不是‘莫须有’吗?签了这样的协议,倒像是真的另有隐情,才接受这样不公平待遇。”但这协议上的字确实是自己白纸黑字写上去的,要想反悔能成功吗?权衡利弊,最终,他们还是决定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撕毁,向兰州仲裁提起仲裁申请,申请裁决该协议无效,保险公司继续履行理赔义务。理赔当诚信信用不能打折 

  保险公司认为,消防设备公司的行为出尔反尔,既然一次性理赔协议都签了,理赔款也到位了,还有告的必要吗?而且签订协议的双方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协议也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保险公司认为,当时绝对没有一点胁迫对方的意思,双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在该赔偿达到对方接受的程度,对方才签字认可的。 

  兰州仲裁裁决认为,该保险公司的理赔过程长达一年,所以保险公司没有依法及时作出核定、及时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消防设备公司应该得到6万元的保险理赔权益,而通过协商,某保险公司只履行了2.2万元的赔偿义务。从《一次性赔偿协议》来看,保险公司不是抱着诚实、信用的善意目的进行协商的,所以协议显失公平。因此依据《保险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仲裁裁决撤销保险公司和消防设备公司的《一次性赔偿协议》。该保险公司继续履行理赔义务,继续支付消防设备公司剩下的3.3万元理赔款。保险公司和客户达成了打3折的理赔协议,兰州仲裁审理案件认为保险公司诚信理赔不该打折

  商报讯车辆出现事故后,投保的保险公司却迟迟不肯理赔。无奈该单位只能和保险公司达成了一个“打折”的理赔协议,原本的保费拿到手却打了三折。钱虽然拿到手了,但该单位总感觉太吃亏。可这协议都签了,打折的保险款还能要来吗?

  交涉一年多理赔打三折

  2007年6月25日,甘肃宏庆消防设备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消防设备公司)的所属车辆,在兰山公路行驶时为躲避一辆自行车与两辆过往轿车发生碰撞,三辆车修理共花费了6万余元。而后,交警部门认定由消防设备公司的车辆负全责。由于该车发生事故时恰好在保险期间,所以,在事故责任确认后,公司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报赔申请。

  该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在接到报赔申请后认为,消防设备公司的车辆和另外两辆受损车竟在同一维修公司维修,有骗保嫌疑。于是他们向警方报案,但警方经过调查后,没有确认报赔申请涉嫌骗保。

  消防设备公司负责人说,报赔申请递到保险公司后,他们与保险公司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交涉。但保险公司始终认为,投保者存在瑕疵,所以理赔金不能全额给付。又几经过讨价还价,保险公司表示愿意理赔2.2万元,但表示,如果不签订一次性理赔协议,就连这笔钱也别想拿到。想想一年多来漫长的索赔路,消防设备公司最终在2008年8月1日签下了协议,从而得到了保险公司的2.2万理赔款。

  身背“莫须有”申请仲裁

  消防公司代理人说,虽然当时签了协议,也拿到了2.2万元的保险款,可心里总感觉不舒服,像是被别人强迫干了一件不情愿干的事情。“既然公司买了保险,而且整个申请理赔的手续也合理合法,只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无因推定将让公司原本可以享受的理赔打了三折,将近4万元的理赔款就打水漂,这不是‘莫须有’吗?签了这样的协议,倒像是真的另有隐情,才接受这样不公平待遇。”但这协议上的字确实是自己白纸黑字写上去的,要想反悔能成功吗?权衡利弊,最终,他们还是决定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撕毁,向兰州仲裁提起仲裁申请,申请裁决该协议无效,保险公司继续履行理赔义务。理赔当诚信信用不能打折

  保险公司认为,消防设备公司的行为出尔反尔,既然一次性理赔协议都签了,理赔款也到位了,还有告的必要吗?而且签订协议的双方都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协议也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保险公司认为,当时绝对没有一点胁迫对方的意思,双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在该赔偿达到对方接受的程度,对方才签字认可的。

  兰州仲裁裁决认为,该保险公司的理赔过程长达一年,所以保险公司没有依法及时作出核定、及时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消防设备公司应该得到6万元的保险理赔权益,而通过协商,某保险公司只履行了2.2万元的赔偿义务。从《一次性赔偿协议》来看,保险公司不是抱着诚实、信用的善意目的进行协商的,所以协议显失公平。因此依据《保险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仲裁裁决撤销保险公司和消防设备公司的《一次性赔偿协议》。该保险公司继续履行理赔义务,继续支付消防设备公司剩下的3.3万元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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