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初责令保险公司自查自纠之后,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自查结果进入“验收”阶段。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保险数据真实性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6月1日起,保监会将围绕保险公司自查自纠工作和有关责任人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内容为部分公司2008年的财务业务数据。
据了解,今年年初保监会曾下令要求保险公司自查自纠,其中寿险公司重点自查短期险业务系统外出单、长险短做、非正常退保和团险业务违规等问题;产险公司重点自查保费收入不合理、假赔案套现、不足额提取准备金、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虚挂应收保费等问题。此外,还对私设小金库、违规支付手续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此次重点抽查对象为自查自纠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到位、不深入或持观望态度的保险公司。《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对产、寿险公司至少要各选取3家,既可以抽查省级分公司,也可以抽查地市中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