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为了使深圳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今年将对损害保险消费权益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清查,此举将成为深圳保险市场监管的“重点工程”之一。
落实深保监局“一号文”
据了解,今年初,深圳保监局以2009年一号文件的形式,向辖区内各保险机构下发《关于开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圳保险公司加强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并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险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理赔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保险销售环节的管理,强化内控机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保险资金安全。
另一方面,加强保险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并且,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的社会调解机制,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方便、高效、经济的保险纠纷诉前解决途径,以及探索建立公正独立的保险服务社会评价机制,全面接受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服务水平的监督和评价,并加强社会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不断增强保险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目前,我市保险公司已开始成立内部的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专职部门,深圳保监局也将会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让市民“买得到,买得起”
深圳保险产品的研发和监管今年将有所加强,即各家保险公司要积极认真开展市场调研,争取总公司的支持,根据深圳特殊的人口结构和差异化的保险需求,重点在低费率、广覆盖及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开发下功夫,让消费者“买得到、买得起”保险。
同时,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今年深圳保监部门将会对我市保险业现行的各项产品条款进行认真清查,对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有失公平原则内容的保险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大力推广保单通俗化工作,让消费者“买得明白,买得放心。”
对于销售误导和欺诈客户的问题,保监局将继续加强对个人营销、银保代理等传统渠道的监管,并针对电话销售、网上销售等新型销售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开展重点检查。
提高保险理赔水平
深圳保监局人士表示,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也是今年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深圳的保险公司要对当前保险理赔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尽可能减少理赔环节,以提高理赔时效。
据悉,今年深圳保险业要重点推行对交强险项下的财产损失实行“互碰自赔”机制,即对责任明确的车险理赔案件,探索实行交强险范围内的赔款先行支付做法。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理赔难”问题,深圳保险行业组织还将加强完善相关的服务规范标准,保监局也将对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恶意行为,研究制定相关的界定标准和处理办法。
深保险监管部门将探索建立关于保险服务的外部独立监督评价机制,以及评价保险机构服务水平的标准体系,聘请外部有资质的独立机构定期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开发布,作为保险监管的重要依据和评选相关奖项的重要参考。
此外,今年,我市保险业还将积极争取政府相关的支持,重点推进保险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并学习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尝试建立保险消费者宣传教育服务区,开辟专门的场所,指派专门的服务人员,在服务区内向来访的消费者普及保险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