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汽车维修将有保质期

沈阳市汽车维修合同出台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保质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汽车有保修期很正常,但维修汽车也将有保质期。

  4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从2009年1月1日起,沈阳的汽车维修企业将与客户签订修车合同。

  修车有“诊断书”和“出院单”

  案例:王女士将爱车送到一家修理厂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王女士发现车门前面有一处漆被刮掉了。

  王女士认为,是汽修厂在维修的过程中不慎导致的,但维修厂表示王女士的车送进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沈阳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李猛表示,在最新出台的沈阳市汽车维修合同中就有车辆维修前的“诊断书”诊断检验单,在这份“诊断书”中,车辆的基本信息都会有所标示,包括车身和油漆检查、外部检查、功能、燃油表等检查项目,此外还有用户的“主诉”即车辆的问题所在以及建议维修项目等。

  “诊断书是帮助汽修厂和客户确认修车前车的状态,避免在维修过程其他部位损伤产生的纠纷。”李猛说,除了修前诊断外,维修结束之后,汽修厂还将为车主出具“出院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场合格证》,没有这个合格证,车辆不得交付使用,车主有权拒绝接车或交费。

  维修保质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案例:消费者杨先生的车刹车有些不太好用,于是将车辆送到一家汽修厂进行维修。

  对方告诉杨先生需要更换刹车片,但更换后不久,杨先生发现刹车又有些不太好用了,但对方表示是杨先生使用不当,只能再次更换。

  李猛表示,针对这一点,在维修合同中,对车辆维修的保质期进行了特别规定,质量保质期由双方进行协商,或者以行驶公里计算或者按照日期计算。

  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且修理厂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修理厂应当无偿及时返修,并赔偿车主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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