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和旅业凝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组织科技创新研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促进实验室可持续发展,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水平,定于2020年组织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请参评实验室于7月24日前填写并提交评估工作回执文件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8月17日前完成自评估并报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备案后(若依托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则无需备案)提交自评估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自评估材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依托单位考核意见、自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和自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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