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份证;学历书或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单位解聘合同或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专业技术岗1、专业技术岗2)采用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取笔试成绩前五名参加面试,如第五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不足5人时,划定分数线,分数高于分数线人时,取消面试,放弃该岗位。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小组采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查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网信中心对考核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和长江水利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等。
拟聘人员经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网信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