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武汉市优秀居民公约 硚口社区“约”出治理新风尚

  它来自群众,是自下而上居民自己制定的公约,为广大居民所认可,居民会自觉地执行公约、维护公约,监督公约的执行。

  社区概况:成立于2000年8月,是典型老旧社区,总面积0.8平方公里,现有常住居民2766户、7615人。

  制定过程:通过召开居民议事会、广泛搜集居见,动员更多居民参与居民公约的制定工作,社区整合相关信息拟定居民公约意见稿。经区民政局和街道审核后,社区召开居民议事会讨论完善居民公约,按照法定程序表决通过。

  实施效果:社区党员、居民骨干更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关系得到有效改善,营造了文明友好和谐的社区氛围,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社区概况:包含3个小区,均是2010年后因城中村改造而建成的还建小区,现有常住居民4610户、9500余人。

  制定过程:结合实际情况,社区通过张贴通知的方式,在广泛征求居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居民公约意见稿。经区民政局和街道审核后,通过公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

  实施效果:居民公约在推进居民自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夯实居民文明素质,营造邻里团结氛围,共建文明和谐社区。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居(村)民自治,硚口积极引导全区各社区(村)制定居(村)民公约。学习精神,提高对制定(修订)居(村)民公约的认识。区民政局召开部署会议,举办制定(修订)居(村)民公约培训,引导各社区把握方向、掌握方法,把制定(修订)居(村)民公约作为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试点先行,发挥典型社区居民公约的示范作用。各街道分别指定一个条件相对好的社区,先行制定居民公约,整理出一套制定公约的程序、工作思路,在合适的时间节点组织其他社区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使之有章可循。规范程序,把制定(修订)公约的过程变成居(村)民参与社区(村)治理的过程。制定(修订)居(村)民公约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归纳汇总意见、提交会议讨论表决、审核把关“四步走”。

  截至目前,全区132个社区委员会、1个村民委员会已完成居(村)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硚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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