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经2021年5月20日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拟于2021年6月召开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时批准成立了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就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听取武汉大学党委、省代表的讲线、听取和审议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研究新时代研究生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建设,探索新时代研究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展望和部署今后一年研究生会的工作,开创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中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且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的要求,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设置为258名。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全日制研究生的数量和工作需要对代表名额进行了分配。请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名额,按照《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产生。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至2人,若推荐2人则必须为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为保证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延续性,校研究生会可以推荐若干名学生骨干为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候选人需由各学院(系)团委推荐,并经各学院(系)党委同意,由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成为正式候选人名单。具体情况见附件3。

  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研究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向本单位党委(总支)汇报,取得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校研究生会号召全校研究生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武汉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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