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行《关于华夏银行600015)武汉和昌都汇华府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华银武发〔2021〕56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三、你分行应在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湖北银保监局上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于30日内在该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报纸或媒体上进行公告。
四、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报告湖北银保监局。
你分行《关于华夏银行600015)武汉和昌都汇华府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华银武发〔2021〕56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三、你分行应在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湖北银保监局上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于30日内在该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报纸或媒体上进行公告。
四、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1个月内报告湖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