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2009-06-10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保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