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阐述激励,保障,以激励为主、兼顾保障和以保障为主、兼顾激励这四种建立企业年金方案的原则各自的优劣势?

2009-06-10

 企业制定年金方案首先要考虑和确定年金计划建立的原则和目标,这主要与企业的性质、人员结构、人员流动情况、原有薪酬福利体系、企业文化等因素有关。缺少特定对象则难以简单地对这四种类型的原则进行优劣势比较,因为同一原则对不同企业会产生不同影响,对某种企业而言的优势对另一企业则可能反为劣势。例如新兴的、人员流动较快的IT行业就更适合采用激励性原则,因为IT行业知识更新较快,主要需要两大类人员,一是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组织管理、统筹规划能力的人员,二是新毕业的掌握最新IT技术的人员,激励是其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

  大体说来,这四种原则的主要利弊可做如下归纳:

类 型

激励型

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

差距较大,会造成普通员工不满情绪,不利于企业稳定经营和管理。

保障型

普遍提高员工退休生活水平,差距较小,便于实施和有利于企业稳定。

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足,年金制度不能成为激励手段之一。

激励为主,兼顾保障

对企业激励对象有较强激励作用,但差距没有激励型大。

在原有薪酬制度已被大家接受的情况下,部分员工会有不满情绪,需要管理层进一步做工作。

保障为主,兼顾激励

在原有薪酬制度已被大家接受的情况下,能够为广大员工所接受,也能够对企业激励对象有一定激励作用。

激励效果一般,当企业激励对象有更好的选择机会时仍会有人员流失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