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定年金方案首先要考虑和确定年金计划建立的原则和目标,这主要与企业的性质、人员结构、人员流动情况、原有薪酬福利体系、企业文化等因素有关。缺少特定对象则难以简单地对这四种类型的原则进行优劣势比较,因为同一原则对不同企业会产生不同影响,对某种企业而言的优势对另一企业则可能反为劣势。例如新兴的、人员流动较快的IT行业就更适合采用激励性原则,因为IT行业知识更新较快,主要需要两大类人员,一是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组织管理、统筹规划能力的人员,二是新毕业的掌握最新IT技术的人员,激励是其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
大体说来,这四种原则的主要利弊可做如下归纳:
| 类 型 | 利 | 弊 |
| 激励型 | 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 | 差距较大,会造成普通员工不满情绪,不利于企业稳定经营和管理。 |
| 保障型 | 普遍提高员工退休生活水平,差距较小,便于实施和有利于企业稳定。 | 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足,年金制度不能成为激励手段之一。 |
| 激励为主,兼顾保障 | 对企业激励对象有较强激励作用,但差距没有激励型大。 | 在原有薪酬制度已被大家接受的情况下,部分员工会有不满情绪,需要管理层进一步做工作。 |
| 保障为主,兼顾激励 | 在原有薪酬制度已被大家接受的情况下,能够为广大员工所接受,也能够对企业激励对象有一定激励作用。 | 激励效果一般,当企业激励对象有更好的选择机会时仍会有人员流失现象发生。 |